您好,欢迎光临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 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介绍 > 个人业务 > 个人贷款业务

消抵贷

  1.产品简介: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我行申请用于个人及其家庭的各类消费支出(不含购买住房和商业用房)的自抵押贷款。包括住房装修装饰、购买耐用消费品、购车、旅游、婚嫁、教育、医疗等各类合法合规的消费用途。

  2.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未婚声明);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明确的贷款消费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5)借款人能提供产权清晰、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物;

  (6)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5周岁(含)。

  3.贷款期限:采取非循环贷款方式的,贷款最长期限为5年。采取循环贷款方式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循环额度项下单笔用款的期限不超过1年。

  4.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申请额度,抵押房产的评估价值、抵押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5.担保方式: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并可根据抵押人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抵押物必须为坐落于大兴安岭域内、产权清晰、易变现、可抵押的房产,包括普通住宅、车库。

友情链接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
大行贷小程序
手机银行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兴安大街17号 联系电话:0457-2116007 传真电话:0457-2116007 黑ICP备16007927号 黑公网安备23272302000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