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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贷款

  1.产品简介: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农户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的贷款,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区村的住户及国有农场、林场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2.贷款条件:

  (1)借款人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从事生产经营、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农户,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但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龄期限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2)借款人及家庭成员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4)具有稳定合法的经营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贷款期限:根据农户从事的生产经营周期、收入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担保:可采用信用方式和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以及组合担保方式。

  4.贷款额度:按照农户家庭总收入、资产负债、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对于担保代偿能力强、抵质押物变现能力强的贷款额度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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