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要提示
本社理事会及理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社年度财务报告已由黑龙江德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社法定代表人、财务分管主任、财务部负责人,保证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中的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
第二章 基本简介
名称: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人代表:张新辉
住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20委金融大厦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9日
注册资金:34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4007166591420
邮编:154101
联系电话:0468-3450379
客服电话:96388
2.1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网点设置:报告期末,本社下辖24个营业网点,其中:营业部1个,信用社9个,信用分社11个,储蓄所3个。具体机构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营业部 |
鹤岗市工农区20委金融大厦 |
0468-3450767 |
2 |
兴北储蓄所 |
鹤岗市兴安区53委新一街19号楼105室 |
0468-3622451 |
3 |
大陆分社 |
鹤岗市南山区九州新城小区14-21#综合楼104-106、203-206室 |
0468-3382011 |
4 |
光宇分社 |
鹤岗市东山区84委光宇小区55号楼102(202)室 |
0468-3342663 |
5 |
曙光分社 |
鹤岗市工农区53委华发小区1号201、202 |
0468-3345762 |
6 |
光明分社 |
鹤岗市向阳区新华街21#楼107、108 |
0468-3224142 |
7 |
内环分社 |
鹤岗市工农区48委东山开发内环2号102室 |
0468-3351547 |
8 |
奋斗分社 |
鹤岗市工农区财富路财富家园小区3号楼110、111、210、211室 |
0468-3406520 |
9 |
南大营分社 |
鹤岗市工农区昌南路坤德花园小区五号楼105室 |
0468-3343700 |
10 |
兴山分社 |
鹤岗市兴山区光荣小区E2号楼112、113、114、115室 |
0468-6123355 |
11 |
东方红信用社 |
鹤岗市东山区东岗路东段 |
0468-3561901 |
12 |
蔬园信用社 |
鹤岗市工农区33委12组厚德大厦101-103室 |
0468-3437203 |
13 |
新华信用社 |
鹤岗市兴安区新华农场场直五委2栋0单元01层001号 |
0468-3682248 |
14 |
欣融信用社 |
鹤岗市工农区58委铁西路综合楼B栋101、102室 |
0468-3340227 |
15 |
振兴信用社 |
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中段 |
0468-6178025 |
16 |
向阳信用社 |
鹤岗市向阳区9委粮食局综合楼复式106、206室 |
0468-3232946 |
17 |
麓南分社 |
鹤岗市兴安区大陆南小区附属商服A14号楼102、103室 |
0468-3630886 |
18 |
友谊储蓄所 |
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街金鹤小区2号楼102室 |
0468-3238166 |
19 |
工农信用社 |
鹤岗市工农区育才路新鹤B区13号楼103室 |
0468-6179707 |
20 |
大世界储蓄所 |
鹤岗市工农区大世界商城楼内 |
0468-8951611 |
21 |
阳光分社 |
鹤岗市工农区31委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 |
0468-6179708 |
22 |
南山信用社 |
鹤岗市南山区80委10组董洁综合楼103、203室、104、204室 |
0468-3305038 |
23 |
兴安信用社 |
鹤岗市兴安区兴长路7号 |
0468-3622029 |
24 |
金广分社 |
鹤岗市工农区货厦路金广大厦一楼103号 |
0468-3458055 |
第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
2023年,宏观经济运行稳定性增强,货币政策总体稳健中性,金融去杠杆、严监管政策持续加压,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和艰巨的经营发展任务,本社上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改革创新,强化管理,提升服务,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3.1会计报表
2023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3.2审计报告
本社2023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经黑龙江德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报告记载“我们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信系统202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鹤岗联社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3.3财务情况说明书
3.3.1经营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本社资产总额1,491,289万元,较年初增加124,865万元,增幅9.14%,其中:贷款总额712,619万元,较年初减少99,159万元,降幅12.21%;负债总额1,393,266万元,较年初增加138,499万元,增幅11.04%,其中:存款总额1,335,148万元,较年初增加139,972万元,增幅11.71%;所有者权益98,023万元,较年初减少13,634万元,降幅12.21%。
3.3.2利润实现及分配情况
报告期末,实现总收入59,675万元,总支出(不含所得税)58,682万元,实现账面利润总额993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708万元,净利润285万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6,794万元,提取盈余公积28万元,计提一般风险准备257万元,留存未分配利润6,509万元结转下年。
3.3.3主要监管指标完成情况
1.资本充足率: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3.65%。
2.拨备覆盖率:报告期末,拨备覆盖率152.65%。
3.不良贷款率: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1.40%。
4.不良贷款余额: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9,999万元。
5.拨贷比:报告期末,拨贷比2.14%。
6.流动性比率:报告期末,流动性比率216.45%。
3.3.4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账面利润:报告期末,实现账面利润993万元,同比减少5,916万元,降幅85.63%。
2.资产利润率:报告期末,资产利润率0.02%,较同期增加0.37个百分点。
3.资本利润率:报告期末,资本利润率0.27%,较同期下降5.35个百分点。
4.净息差和净利差:报告期末,净息差2.06%,较同期下降0.02个百分点;净利差2.22%,较同期下降0.56个百分点。
第四章 风险识别与风险管理
2023年,本社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各项业务发展呈现良好势头,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采取措施,增收节支,计提各项拨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4.1信用风险状况
4.1.1信用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社严格遵循信用风险管理相关监管要求,充分应用政策制度引导、风险监测监督、信息科技支撑、放款审核把关、数据统计分析,抓重点、破难点、夯基础,积极推动信贷基础管理精细化与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查和风险管理三部分。一是强化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三是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
4.1.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社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4.1.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社以“立足县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重点满足“三农”及小微客户的信贷需求,大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等行业。2023年本社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321户,累计金额395,525万元,当年累放贷款年化利率6.88%,截至年末有余额贷款户数1240户,余额587,708万元;其中:累计发放普惠小微贷款268户,累计发放金额112,788万元,当年累放贷款年化利率6.82%;截至年末有余额户数1112户,余额71,806万元。
4.2流动性风险状况
4.2.1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
本社进一步增强流动性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一是结合实际,制定《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和《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理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二是继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做好流动性日间监测,加强头寸管理和大额资金出入报备制度,确保支付头寸和流动性充足;三是科学衡量潜在的流动性需求,做好季末、年末等关键时点的流动性安排,做好流动性风险的事前控制,通过监测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比例、备付金率及存贷比指标的异常波动对流动性风险进行预警;四是加强各类风险监测,防范信用风险、声誉风险等不利因素对流动性支付的叠加传导。
4.2.2流动性风险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流动性比率为216.45%,较年初上升104.08个百分点;核心负债依存度85.65%,较年初下降1.08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59.54%,较年初上升2.74个百分点。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1154.88%,较年初上升843.52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本社流动性风险主要监管指标均优于监管要求,整体流动性保持在合理水平。
4.3市场风险状况
一是明确理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经营部门对市场风险的管理职责;二是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策略,根据经营规划及自身资本实力,明确了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范围及规模,前、中、后台能够依据岗位职责开展市场风险管控,有权审批人员能够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授权审批;三是进一步完善利率定价机制,确保利率定价能抵补和覆盖风险;四是受自身经营能力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市场风险的风险偏好主要在开展传统资金业务,积极关注金融市场变化,尤其是债券等价格敏感性业务,防范资金业务风险;五是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关于资金业务的管理规定,杜绝资金变相进入股市。报告期内,本社继续加强市场风险精细化管理,密切关注市场波动,加强利率走势预判,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组合产品与期限结构,进一步优化利率定价机制,合理降低负债成本,推进资产负债业务均衡发展,保持净利息收益率稳定。
4.4操作风险状况
报告期内,本社严格遵循操作风险管理相关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增强操作风险防控能力。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案件防控治理和合规建设工作,继续保持案件防控的高压态势,加强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管理,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案件防范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案件风险隐患;二是提升集中风控能力。强化条线垂直化监督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压实条线管理责任,确保依法合规处理,风险控制措施有效;三是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风险管理体制,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四是将合规风险与操作风险指标纳入对机构、员工等级评定的体系,若发现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隐患,一旦被内审部门或外部监管查实,相关责任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五是扎实开展专项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反洗钱工作义务,完成反洗钱年终自评估、客户洗钱风险排查、系统优化完善、业务检查及培训等工作,确保依法合规处理,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报告期内,本社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操作风险整体可控。
4.5声誉风险状况
一是建立声誉风险预兆识别机制,加强日常舆情监测工作,本社办公室负责舆情收集、分析、汇总和报告工作,建立报告制度,对于出现的负面舆情,及时上报、处置;二是在日常舆情监测的基础上,加强特殊时期舆情监测,如“两节”“两会”期间,建立7*24小时监测值班制度;三是积极开展正面舆情引导工作,每年主动披露经营信息,实行贷款公开承诺制,推行阳光办贷,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四是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以及“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不断提升公众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社持续强化声誉风险源头管理,加强潜在风险点排查,持续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和化解工作。加大舆情监测力度,主动回应舆论关切,加强宣传报道,与利益相关方及社会公众保持有效沟通。未发生客户投诉升级事件,无负面舆情信息,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
4.6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金融机构都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针对越来越激烈的同业竞争风险,本社力图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保持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4.7风险控制情况
4.7.1理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本社始终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和内控管理、推动依法合规稳健发展作为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对股权管理、关联交易控制、理事会和监事会履职、薪酬考核机制、市场定位等方面进行积极有效探索,突出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注重理事会在战略规划、风险管控、高管管理等方面发挥决策作用;强化监事会对理事会决策、经营层执行过程的监督;高级管理层专注执行和落实,确保了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不断完善党委领导、理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高级管理层执行“四位一体”的公司治理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理事会议事规则,理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监督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社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风险管控能力较强。
4.7.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社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
本社着力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积极有效处置重大风险问题,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理事会根据风险状况、发展规模和速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判断面临的主要风险,确定适当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偏好,并定期听取经营层关于风险状况的专题报告,对风险水平、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意见。建立“三道风险防线”的防控体系,改进风控方式,前移风控关口,强化事中事前风险防控;借助数据平台功能,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维度监测、计量、评估风险。
4.7.3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管理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的完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本社建立有效的监管统计数据报送全流程的数据质量监控机制和检查制度。数据统计报送能够按时、按要求报送,未发现迟报、漏报和数据差错情况。数据信息能够按照保密程度进行分级管理,确保数据安全。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存储管理监管统计资料,确保统计数据信息完整、连续和可追溯。
第五章 公司治理情况
本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探索打造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作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持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内,本社根据《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5.1党建工作情况
本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决维护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加强党的领导地位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关系,把党建工作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使党组织发挥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作用。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按照改革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按照现代商业银行制度,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督的进一步提升。
5.2年度内召开会议情况
5.2.1社员代表大会
召开1次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理事会工作报告》《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理事、监事履职情况内部审计报告》等11项议案。
5.2.2理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社理事会有9名成员,其中其中:理事长1人,理事8人。依据理事会议事规则,按照“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目标,全面推行理事长、主任、监事长“三长”分设制。实行理事长与主任分设,明确两者的具体义务、职责和权力。理事长负有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权,主任负有日常经营权,在日常的经营工作中,应严格按规章操作办理,并接受理事长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社召开理事会12次。会议审议通过《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理事、监事履职情况内部审计报告》《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会计决算方案》《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等38项议案。
5.2.3监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社监事会有5名成员,其中内部监事2名,外部监事3名。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对业务、财务的审计权,对管理层的监察权,对理事长、主任重大决策的否决权等,使监事会行使职权不受制于理事长和主任。同时,监事会广泛听取和收集股东的建议,听取各界对农信社的反映,及时向理事会和主任提出改进建议,对社员代表大会和全体社员负责。
报告期内,本社召开监事会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理事、监事履职情况内部审计报告》《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会计决算方案》《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31项议案。
5.3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外部监事共参会10次,其中:社员代表大会1次,监事会9次。外部监事全部参会,无缺席人员。
第六章 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社高级管理层由理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主任构成。基本情况如下:
理事长:张新辉,男,1970年12月出生,1988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
党委副书记:孙福兴,男,1973年2月出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
副主任:石钟麟,男,1976年6月出生,1992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
纪委书记:张桂梅,女,1976年7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
副主任:张宏伟,男,1971年5月出生,1995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初级经济师。
第七章 薪酬管理情况
7.1薪酬管理组织架构及权限
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组织架构,理事会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理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共5人,由理事长任主任委员,委员会负责拟定本社理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理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本社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政策。
7.2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
报告期内,本社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加班费、津补贴、奖金及其他,列支薪酬总额5,979万元。考核对象为本社在编的全体员工(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7.3薪酬延期支付
延期支付对象在岗期间依据员工所在不同岗位或职务层次潜在风险程度不同,按绩效薪酬税前所得分别确定缴存延期支付比例,其中:理事长不低于50%,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不低于40%;基层信用社主任不低于40%;基层信用社副主任、客户经理不低于20%;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公司业务部、三农及个人业务部、金融市场部、网络金融部负责人不低于30%;产品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委员会、授信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委员会、同业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不低于40%,贷审会审核岗不低于20%。以上涉及扣除延期支付人员,如重复出现采取按高比例扣除。2023年制定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规定 。
7.4高管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薪酬信息
结合《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薪酬分配指导意见》制定《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管人员2023年薪酬预发放方案》,为提高高管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理事长按绩效薪酬税前所得50%作为延付支付,其他班子成员按绩效薪酬税前所得40%作为延付支付;重要岗位人员延期支付比例在40%、20%范围内。
第八章 部门设置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8.1报告期内,本社现有机关职能部门22个,其中一级部门20个:公司业务部、三农及个人业务部、网络金融部、金融市场部、信贷管理部、资产保全部、风险合规部、法律事务部、计划财务部、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部、战略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稽核审计部、工会、理事会办公室 ;二级部门2个:远程授权中心、事后督导中心。分支机构24个营业网点,其中:营业部1个,信用社9个,信用分社11个,储蓄所3个。
8.2 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本社员工总数为394人(含内退人员),其中:班子成员5人,中层正副职及以上人员77人,一般员工317人。按学历划分:大专及以上370人。本社全体员工均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第九章 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9.1股权结构情况
报告期末,本社股本金总额57,281.27万元,按投资主体划分,企业法人股48,890.77万股,占股本总额的85.35%;职工自然人股3,707万股,占股本金总额的6.47%;非职工自然人股4,683.50万股,占股本金总额的8.18%。按股权设置划分全部为投资股,占股本金总额的100%。单个最大自然人持股总额650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1.13%。
9.2股东总数情况
报告期末,本社股东总个数419户,其中:企业法人股东户数6户,非职工自然人股东个数95户,职工自然人股东个数318户,持股比例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3 前十大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报表中本联社最大十户股东持股50,940.77万股,占总股本的88.93%,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98,907,692 |
69.64% |
2 |
黑龙江鸿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3.49% |
3 |
佳木斯东兴煤化工有限公司 |
20,000,000 |
3.49% |
4 |
华贸实业(黑龙江省)有限公司 |
20,000,000 |
3.49% |
5 |
宝清县硒田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 |
3.49% |
6 |
黑龙江省华升石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75% |
7 |
马誉宁 |
6,500,000 |
1.13% |
8 |
金日权 |
6,000,000 |
1.05% |
9 |
金海龙 |
5,000,000 |
0.87% |
10 |
张丽敏 |
3,000,000 |
0.52% |
9.4 股权质押、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本社股权质押2笔,质押股权金额1,2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人股张丽敏质押股权金额270万元,申请止付日期为2022年12月16日,受疫情影响种植黏玉米受灾,导致贷款逾期,后于2023年8月14日贷款结清。因客户耒在本地,一直未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2.法人股黑龙江省华升石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金额490万元,申请止付日期为2024年6月10日,并签订《股金(权)质押备案申请书》、《股金质押备案确认书》、《股金质押止付通知书》等相关手续,质权人为黑龙江绥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手续符合相关规定。
9.5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本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管理和制度执行,能够勤勉尽职, 严把关联交易审核关,有效防范了关联交易风险。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外部理事担任负责人,代表股东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审,充分履行了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职责,有效防范了关联交易风险。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全年召开会议7次,审议《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黑龙江省华升石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宝清县硒田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三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有效实施关联方分类管理,加强关联方的动态管理与更新,夯实关联交易合规管理基础。报告期内,本社完善了关联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强化了关联方信息在日常关联交易管理中的提示、统计和分析职能,确保关联交易得到有效识别,以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严格执行关联交易上限管理,确保业务在上限内有序开展。 集中有效管理关联授信额度,确保合规开展业务,符合监管规定。
9.6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依据《商业银行内部与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认定标准,截至2023年末,本社关联方328户。
1.关联方自然人277人
(1)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共53人,其中:理事12人、监事4人,高管14人、具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23人。
(2)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人员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163人。
(3)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在过去12个月内曾任重要岗位人员8人。
(4)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在过去12个月内曾任重要岗位人员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28人。
(5)持有或控制本社5%以上股权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3人。
(6)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2人。
2.关联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51家
(1)持有或控制本社5%以上股权的法人1家。
(2)被持有或控制本社5%以上股权的法人控制的法人38家。
(3)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法人12家。
截至2023年末,关联交易25笔,关联交易余额30,051万元,全部授信余额34,496万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32.55%,交易类型为信贷业务,交易价格执行贵社当期贷款利率,无优惠政策。
第十章 附 则
以上信息经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岗监管分局审查,内容真实。
本信息披露报告为农村信用社最低信息披露标准。
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