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介绍:“工薪贷”是指鹤岗市区联社辖区内各信用社、分社、营业部向符合要求的鹤岗市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发放的用于综合消费的贷款业务。
2.贷款对象:服务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大中型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式工作人员、社会团体、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式工作人员。
3.贷款条件:
(1)申请人为在职人员,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单位工作表现良好,无劣迹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职满一年以上;大中型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职满一年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式工作人员,在职满一年以上;社会团体、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式工作人员,在职满一年以上;
(2)年满22周岁(含),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含);
(3)有固定住所,并居住一年以上;
(4)身体健康,信用状况良好,遵纪守法,无黄、赌、毒等不良嗜好,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信用系统限制名单;
(5)申请人能够提供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及收入等证明;
(6)申请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超出其偿还能力的负债及担保;
(7)贷款发放前,贷款申请人应开立与贷款相关联的个人结算账户(卡),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方式:限于申请人用于个人、家庭综合消费。
5.贷款方式:原则上采用信用方式,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妥当的担保措施。
6.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7.贷款额度:最高可贷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