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介绍:公积金信用贷是鹤岗市区联社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连续一年(含)以上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综合消费的贷款业务。
2.贷款对象:鹤岗市辖区内连续一年(含)以上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年满23周岁(含),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60周岁(含)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申请借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能提供近12个月公积金缴存证明;
(3)本市有自置的固定住所;
(4)借款人及配偶信用状况良好;无存量逾期贷款,个人征信报告不得存在连续3次逾期或累计6次逾期;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违法行为及不良嗜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信用系统限制名单;
(5)借款人及配偶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能提供工资卡近6个月银行流水;
(6)借款人及家庭大额负债及对外担保不得超过30万元,按揭、抵质押贷款除外;
(7)贷款用途真实、合法;
(8)贷款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用途:限于申请人用于个人、家庭综合消费。
5.贷款方式:原则上采用信用方式,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妥当的担保措施。
6.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7.贷款额度:最高授信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年月均缴存额×100,且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