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介绍 > 个人业务 > 个人贷款业务

公职人员贷款

  1.产品介绍:公职人员贷款是指鹤岗市区联社对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发放的用以满足其综合消费资金贷款。

  2.贷款对象:贷款对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类对象:国家党、政机关在职公务员,其中科级(不含)以下人员应工作满3年;

  第二类对象:有财政拨款的科研单位、公立教育机构、公立卫生机构、文化机构等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职职工,其中科级(不含)和中级(不含)职称以下人员应工作满3年;

  第三类对象:垄断性质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员工,其中中级以下(不含)职称和职务的人员应工作满3年,具体行业包括电信、电力、银行、农垦、保险、证券、铁路、烟草、市政公共等。

  3.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职人员,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职业和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3)家庭收入稳定,有良好的还款意愿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有非恶意造成的不良记录,单次超过1万元的应提供非恶意证明;

  (5)在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无不良社会记录,在公安、法院、工商行政等执法部门未有违法违规记录;

  (7)能够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岗位、职务及工资收入证明;

  (8)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能够提供与贷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证明;

  (9)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用途:仅限于借款人本人及其家庭用于以下消费用途:

  (1)购买住房、家庭用车;

  (2)购买家庭耐用消费品,如家用电器、电脑、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洁具、乐器等;

  (3)用于家庭房屋装修;

  (4)用于家庭旅游、教育、结婚、医疗等其他指定的消费用途。

  5.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家庭情况资产、职位情况、还款能力、资信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授信额最低为1万元,最高金额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对第一类客户中具有副处级职务(含)以上人员最高授信额为50万元;科级职务人员最高授信额为30万元;副科级职务人员最高授信额为15万元;一般职务人员最高授信额为10万元;

  (2)对二、三类客户中具有相当于副处级或高级技术职务以上(含)的负责人、正副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最高授信额为50万元;相当于科级或中级技术职务人员最高授信额为30万元;相当于副科级或中级技术职务人员最高授信额为15万元;一般职务人员最高授信额为10万元;

  (3)对农村信用社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各类客户均可给予放款额度,最高授信额为以其职务标准档额度增加10万元,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6.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7.担保方式:公职人员贷款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联保等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友情链接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
微信银行
手机银行
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43号 电话:0468-3312755 邮箱:hgsnxs@163.com 黑ICP备2023002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