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粮食质押贷款业务是向具备粮食收购资质的经营主体发放的,以权属清晰的粮食为质押标的,用于日常性或季节性粮食收购流动资金周转所需的贷款。
产品特点:缴纳配比资金,以所购粮食质押,无需提供其他抵质押物。贷款资金循环使用,灵活方便。
贷款对象: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
贷款期限:对新客户原则上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对白名单客户授信期限最长为3年,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贷款条件:
1.已取得营业执照、粮食收购资格等有效资质,能够依法开展粮食收购业务活动;
2.具有良好的合法经营记录,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无逾期、欠息,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良好,且无非法集资行为;
3.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粮食仓储设施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仓储库在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抵押或担保应审慎发放;
4.已建立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5.能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未出现过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利益的行为;
6.已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相关情况明晰;
7.能够提供粮食收购的区域、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等收购行为资料;
8.在贷款社开立结算账户,作为粮食收购资金回笼结算账户;借款主体应自愿接受贷款社对其账户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9.厂区监控系统能够满足贷款社和监管公司要求的标准,至少覆盖厂区、大门、大秤、存储库等重要区域;
10贷款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
经办行(社)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授信制度办法建议客户补充业务所需的其他资料,并保留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决定最终是否给予授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