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介绍:小微企业信用贷是结合小微企业盈利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信誉等方面确定额度,采用信用方式发放的用于经营主体日常经营性支出的贷款。
2.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拥有营业执照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3.贷款条件:
(1)小微企业为借款主体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特殊行业相应特许经营手续;
②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③具有明确的贷款用途;
④符合贷款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2)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为借款主体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取得合法居住资格,年满23周岁且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③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及经营场所;
④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逃废债务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任何经济纠纷;
⑤具有明确的贷款用途;
⑥贷款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用途:用于经营主体的日常经营性支出。
5.贷款额度:最高授信额度50万元(含)。
6.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7.还款方式:可采取按季还息、到期还本或按月还息、按计划还本、三年循环使用等形式进行还款。